根据《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省直机关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特殊困难专项救助办法(实行)》的通知》(鲁老干[2024]19号)要求,离退休工作处经过详细摸排,积极为14位家庭困难、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突发情况的退休干部进行特困申请。
11月19日,根据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《山东省省直机关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特殊困难专项救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鲁老干[2024]25号)安排,对我校退休干部进行了专项救助金发放工作。
此次申请特困救助资金7万余元,共救助14位退休干部,切实做到了对特困退休干部精神上、物质上的双重帮扶,有力提升了特困退休干部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(撰稿人:姜东燕 审核人:王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