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活动室管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9-03-25

本活动室是德州学院离退休职工文体娱乐活动,增进身心健康的专用场所。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,以便更好的为广大老同志服务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,望大家自觉遵守。

 一、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。

二、活动室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,禁止封建迷信、非法聚会、传教及其它违规活动。

 三、本活动室是离退休教职工文体娱乐活动,增进身心健康的专用场所,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、讲座等活动。

 四、参加活动的离退休职工,不要带儿童参加活动;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有毒和有损身体健康的危险品进如活动室;严禁带宠物进入活动室。

 五、要保持活动室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,更不准吵闹打架。

 六、要保持活动室清洁,室内禁止吸烟。不要随地吐痰,不准乱扔杂物、乱涂乱画。

 七、活动室的设备、图书资料,属共享资源,不准擅自搬动或带出活动室。确需借用的,经管理单位领导批准后,与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用,必须按期归还。

 八、要爱护公物,不准损坏活动室的设备、家具等,无故损坏公物者,要照价赔偿。

 九、要节约用水、用电,要适时关闭水龙头、电源,做到人走灯灭,杜绝浪费行为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,严禁乱动灭火设备。

 十、在活动室参加活动要注意安全,量力而行。要文明礼让,不抢占座位、器械,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,维护公共秩序,共同创建文明和谐、舒适安全的休闲娱乐环境。

 十一、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。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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